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6日,我公司组织审核组对六安市文化馆剧场演艺功能配套项目公共区域装饰提升工程进行了预算审核,初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市文化馆剧场演艺功能配套项目公共区域装饰提升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文化馆内部分地面、顶棚、墙面、卫生间、下沉式庭院改造等装饰提升工程。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设计单位为安徽中甲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为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2835718.33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安徽中甲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清单疑问答复;
2、全国统一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2018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
3、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4、采用 2020年3期《六安建设工程造价》中的六安市材料信息价格,信息价没有的材料按市场询价列入。。
5、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的精神,人工费按140元/工日计入。
6、税金按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执行,按建筑业增值税税率9%计取。
7、暂列金按20万元,另计税金。
三、审核情况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365381.73元。
(1)一层大厅塑胶地板工程量审减360m2,单价核减81.26元/m2,核减造价178183.26元;
(2)铝方通单价审减130.98元/m2,审减造价78760.90元;
(3)卵石地面工程量核减27.02m2,单价审减93.47元/m2,审减造价24570.58元;
(4)玻镁吸音板墙面单价核减62.96元/m2,审减造价14791.19元;
(5)琴房5mm运动地板单价核减114.03元/m2,审减造价52158.46元;
(6)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税金等审减 16917.34元。
审增部分合计167574.44(含预留金10万元)元。
(1)石膏板天棚设计为双层石膏板,编制按单层石膏板计价,核增造价4454.22元;
(2)一层门厅地面不锈钢收口条工程量核增48.76m,核增造价948.87元;
(3)后期补充增加工程造价162171.35元,其中预留金增加100000元,标牌材质变更增加22000元,红剧场字及LOGO增加8705.91元,下沉庭院屋面改造增加16237.20元,负一层排练厅墙面增加15228.24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文化馆剧场演艺功能配套项目公共区域装饰提升工程,预算送审价2835718.33元,审定价2637911.04元。(核减365381.73元,核增167574.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