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21日对六安市供水公司空调、监控系统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市供水公司空调、监控系统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本项目位于六安市供水公司厂内。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六安市供水公司厂内空调、监控维修保养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为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21,768.00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市场询价。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减部分合计1,983.00元。
1、空调系统维保部分:预算送审价为12,070.00元/年,此项费用中不包含氟利昂加注费用,经市场询价,并经与业主和清单编制单位沟通后,将空调系统维保费用定为12,070.00元/年,但空调系统维保工作内容应包含氟利昂加注;
2、监控系统维保部分:预算送审价为9,698.00元/年,经市场价格调查,监控系统维保费用共计7,715.00元/年,此项费用共计核减1,983.00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供水公司空调、监控系统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预算送审价21,768.00元,审定价19,785.00元(审减1,98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