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21日对六安市石宝山陵园2020-2021年度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了预算审核,审核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六安市石宝山陵园2020-2021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本项目位于G312国道与振兴大道交口。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石宝山陵园2020-2021年度安保、保洁、绿化修剪及养护、水电管理、小型维修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石宝山陵园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为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625,862.54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市场询价。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减部分合计134,767.40元。
1、陵园保洁部分:原预算编制单位设定的陵园保洁部分工人数为12人,经现场踏勘考虑现场实际需要及与陵园管理单位沟通,本次陵园保洁部分设定工人数为9人,此部分送审金额308,039.76元,审定金额231,029.82元,核减金额77,009.94元。
2、陵园绿化养护部分:原预算编制单位设定的绿化养护部分工人数为5人,经现场踏勘考虑现场实际需要及与陵园管理单位沟通,本次绿化养护部分设定工人数为3人,此部分送审金额130,749.90元,审定金额79,409.94元,核减金额51,339.96元
3、综合上述减少内容税金共计核减金额6,417.50元。
(二)审增部分合计4,677.10元。
1、税金部分:经咨询相关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属于服务行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税率为6%,原预算编制单位税金是按5%计取的,此部分共计核增金额4,677.10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石宝山陵园2020-2021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预算送审价625,862.54元,审定价495,772.24元(其中审减134,767.40元,审增:4,677.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