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7月14日对公交首末站场站电动伸缩门项目(许继慎路、九德路、寿春路)进行了预算审核,初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公交首末站场站电动伸缩门项目(许继慎路、九德路、寿春路),本项目位于六安市内。本次工程包含三个部分:1、许继慎路公交首未站电动伸缩门项目,2、九德路公交首未站电动伸缩门项目,3、寿春路公交首未站电动伸缩门项目,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公交首末站电动伸缩门采购安装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送审价为362,591.04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18版);
2、《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
3、工程取费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
4、材料价格执行《六安建设工程造价》2020年第6期信息价(不含税价)中六安市区材料价格,信息价没有的材料调查市场询价计入;
5、人工工资按照140元/工日;
6、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税率按9%计算;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审减部分合计132,475.41元。
1、由于单价调整,导致电动伸缩门费用变化,送审258,086.4元,审定金额158,709.6元,审减金额99,376.8元;
2、由于单价调整,导致电动伸缩门电动装置费用变化,送审58,564.8元,审定金额47,464.8元,审减金额11,100.00元;
3、由于定额调整,导致电缆保护管费用变化,送审7,472.40元,审定金额2,347.20元,审减金额5,125.20元;
4、由于定额调整,导致电力电缆费用变化,送审7,554.00元,审定金额2,347.20元,审减金额5,896.80元;
5、综合上述减少内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审减计10,976.61元。
(二)审增部分合计234.40元。
1、由于主材价格调整,导致接地跨接线费用变化,送审102.90元,审定金额317.88元,审减金额214.98元;
2、综合上述减少内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审减计19.42元。
四、审核结果
公交首末站场站电动伸缩门项目(许继慎路、九德路、寿春路),预算送审价362,591.04元,审定价230,350.03元(审减13,2475.41元,审增23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