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2月13日对六安市2019年城区公厕改建项目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为2019年城区公厕改造项目,共包含10个公厕,分别为:响铃庵路公厕、月亮岛公厕、鼓楼街公厕—北厕、鼓楼街公厕—南厕、人民医院南门旁公厕、健康路公厕—北厕、健康路公厕—南厕、城投公厕、原党校旁公厕、仙安商贸城公厕。工程位于六安市城区内,主要工程内容为对公厕原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进行改造,其中原墙面拆除更换为块料墙面、原天棚拆除更换为集成吊顶,原地面拆除更换为地砖地面,卫生洁具拆除更换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施工单位为六安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20年7月20日,验收日期为2020年8月20日。本工程合同价为1621371.1元(含10万预留金),结算送审价为1602435.7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签定的施工合同;
2、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以及已支付资金税务发票复印件;
3、施工单位所报的竣工结算书、竣工图纸以及施工过程签证等相关资料;
4、合同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审核单位三方共同现场勘察的记录表;
6、依据全国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减部分合计131962.54元,审减如下:
(一)合同内核减86832.35元;
1、鼓楼街公厕—北厕改造,块料墙面 400*800大理石灰釉面砖,因工程量核减152.07m2,扣减19211元;
2、鼓楼街公厕—南厕改造,块料墙面 400*800大理石灰釉面砖,因工程量核减162.19m2,扣减21809.69元;
3、平板灯(600*600更改为300*300,扣差价),合计扣除219个,共扣除8760元;
4、健康路公厕—北厕改造城市驿站,石材楼地面 600*600芝麻火烧面大理石,因工程量核减6.78m2,扣减1121.82元;
5、城投公厕改造,金属门 铝合金钢化玻璃门,因工程量扣减9.72m2,扣减3888元;
6、城投公厕改造,多孔砖墙,因工程量扣减5.554m3,扣减2140.59元;
7、城投公厕改造,块料墙面 300*600白玉兰大理石瓷砖,因工程量扣减-28.56m2,扣减3607.98元;
8、城投公厕改造,石材楼地面 300*300银铂灰大理石瓷砖,因工程量扣减-11.7m2,扣减1994.97元;
9、城投公厕改造,300*300集成吊顶铝扣板,因工程量扣减-11.7m2,扣减1275.07元;
10、城投公厕改造,石材楼地面 波斯灰大理石门槛石,因工程量扣减1.44m2,扣减253.79元;
11、城投公厕改造,平板灯300*600,因工程量扣减3盏,扣减726.6元;
12、城投公厕改造,照明双联单极开关,因工程量扣减1个,扣减18.53元;
13、仙安商贸城公厕改造,大便器,因工程量扣减4个,扣减2224.92元;
14、仙安商贸城公厕改造,小便器,因工程量扣减2个,扣减2301.74元;
15、其它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扣减17497.65元;
(二)合同外新增工程核减45130.19元;
1、响铃庵路公厕改造,C20砼残疾人坡道,因单价核减,扣减95.96元;
2、响铃庵路公厕改造,补外墙砖,因单价核减,扣减41.45元;
3、鼓楼街公厕—北厕改造,进水表螺纹阀门1个,因单价核减,扣减81.82元;
4、人民医院南门旁公厕,落水管直径Φ110,因单价核减,扣减1810.74元;
5、人民医院南门旁公厕不锈钢扶手栏杆管径Φ110,因单价核减,扣减1557.22元;
6、人民医院南门旁公厕屋顶防水,因工程量核减,扣减13223.10元;
7、健康路公厕—北厕改造,地弹簧,因单价核减,扣减500元;
8、健康路公厕—南厕改造,土方开挖回填,因工程量扣减,扣减167.35元;
9、健康路公厕—南厕改造,地弹簧,因单价核减,扣减500元;
10、城投公厕改造,工具间铝合金门窗连体,因工程量扣减,扣减944元;
11、城投公厕改造,门头墙贴外墙砖,因单价核减,扣减192.15元;
12、仙安商贸城公厕改造,男厕 、女厕新铝合金窗户的纱窗,因单价核减,扣减311.85元;
13、每个公厕增加小厨宝电热水器,共增加12台,因单价核减,共扣减18365.52元;
14、其它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扣减7339.03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2019年城区公厕改建项目,合同价为1621371.1元,结算送审价1602435.7元,审定价1470473.16元(审增0.00元,审减131962.54元)。
建议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六安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按上述审核结果1470473.16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