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六办发〔2017〕40号)通知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受六安城投集团委托,我公司组织审核小组于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12月16日对六安市宁承路、迎宾一路工程施工进行了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宁承路起点位于皖西大道,终点至迎宾一路,计算范围为K0+018.37-K0+311.259,道路红线宽度15米,迎宾一路起点位于长安路,终点至安丰路,计算范围为K0+019.516-K0+700,道路红线宽度15米,包括车行道、人行道、雨污水、道路照明、交通工程、监控及信号控制工程等。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金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施工单位为安徽华景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19年7月,完工日期为2020年6月。本工程合同价为12253799.21元(含130万预留金),结算送审价为11758828.92元。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签定的施工合同;
2、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以及已支付资金税务发票复印件;
3、施工单位所报的竣工结算书、竣工图纸以及施工过程签证等相关资料;
4、合同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审核单位三方共同现场勘察的记录表;
6、依据全国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本工程合计审减421489.37元,审减如下:
(一)道路工程合同内核减63778.78元;
1、宁承路新老沥青路面铣刨搭接,包括铣刨路面、水泥稳定碎(砾)石、透层、封层、8cm厚沥青混凝土(AC-25C)、粘层、4cm厚沥青混凝土(AC-13C)、贴防裂贴,因工程量核减,共核减9468.57元;
2、宁承路人行道,包括人行道整形碾压、碎石、人行道混凝土垫层、人行道板安砌、安砌侧石(A型)、安砌平石、砌筑树池(钢筋)混凝土块、侧缘石砼垫层、现浇混凝土人行道垫层模板、侧石垫层模板,因工程量核减,共核减22005.8元;
3、宁承路绿化工程,栽植黄山栾树(其中两棵胸径为11cm),扣除材差价300元;
4、迎宾一路新老沥青路面铣刨搭接,包括铣刨路面、水泥稳定碎(砾)石、透层、封层、8cm厚沥青混凝土(AC-25C)、粘层、4cm厚沥青混凝土(AC-13C)、贴防裂贴,因工程量核减,共核减13619.5元;
5、迎宾一路人行道,包括安砌平石、砌筑树池(钢筋)混凝土块、侧缘石砼垫层,因工程量核减,共核减4983.1元;
6、迎宾一路绿化工程,包括种植土回(换)填、栽植黄山栾树、乔木成活养护、乔木保存养护、铺种细叶麦冬草、细叶麦冬草成活养护、细叶麦冬草保存养护、树木支撑架,因工程量核减,共核减6676.35元;
7、其它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扣减6725.49元;
(二)合同外增加签证——宁承路(K0+140-K0+320)级配碎石挖除后重新回填,核减81625.78元;
1、(重新组价部分)拆除级配碎石基层,因工程量核减,扣减2974.9元;
2、(重新组价部分)拆除的级配碎石装车,因工程量核减,扣减770.95元;
3、(重新组价部分)其它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扣减837.22元;
4、(投标价部分)余方弃置,因工程量核减,扣减3249.37元;
5、(投标价部分)级配碎石-20cm,因单价及工程量核减,扣减65551.81元;
6、(投标价部分)其它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扣减8241.53元;
(三)合同外增加签证——迎宾一路(K0+020-K0+170)级配碎石挖除后重新回填,核减73297.6元;
1、(重新组价部分)拆除级配碎石基层,因工程量核减,扣减2753.51元;
2、(重新组价部分)拆除的级配碎石装车,因工程量核减,扣减713.58元;
3、(重新组价部分)其它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扣减774.91元;
4、(投标价部分)余方弃置,因工程量核减,扣减3007.56元;
5、(投标价部分)级配碎石-20cm,因单价及工程量核减,扣减58672.63元;
6、(投标价部分)其它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扣减7375.41元;
(四)合同外增加签证——迎宾一路(K0+170-K0+330)级配碎石挖除后重新回填,核减57028.03元;
1、(重新组价部分)拆除级配碎石基层,因工程量核减,扣减2598.52元;
2、(重新组价部分)拆除的级配碎石装车,因工程量核减,扣减761.16元;
3、(重新组价部分)其它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扣减826.58元;
4、(投标价部分)余方弃置,因工程量核减,扣减3208.06元;
5、(投标价部分)级配碎石-20cm,因单价及工程量核减,扣减43550.68元;
6、(投标价部分)其它措施费、不可竞争费及税金扣减5744.28元;
(五)合同外增加签证——宁承路新增道口,土石方工程因工程量扣减,扣减金额1692.89元;
(六)材差调整,扣减15943.91元;
(七)预留金,因送审扣除错误,扣减12000元;
(八)税金,因投标税率为10%,实际开票9%,扣减116122.38元。
四、审核结果
六安市宁承路、迎宾一路工程施工,合同价为12253799.21元,结算送审价11758828.92元,审定价11337339.55元(审增0.00元,审减421489.37元)。
建议六安市金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和安徽华景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按上述审核结果11337339.55元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