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办发〔2017〕40号)的相关规定,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12月14日,我部门组织审核组对长安北路道路改造(龙河路下穿节点绿化景观部分)应急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龙河路下穿节点绿化、龙河路下穿节点增加交通标牌标线、龙河路下穿节点增加照明、火车站站前道路维护、寿春西路桥接线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监理单位为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过询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安徽华景建设有限公司。中标费率87%,预算审定价3832951.38,合同价3334667.70元,结算送审3645458.17元。开工日期为2020年2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0年3月1日,合同工期为10日历天,本工程工期满足合同要求。
二、审核依据及说明
1.询价文件、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
2.工程竣工验收表、工程移交表、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
3.竣工图纸、工程技术联系单、关于配合龙河东路下穿长安北路道路工程施工的情况说明;
4.现场踏勘记录。
三、审核增减说明、项目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合同内审减合计190752.62元。
1.龙河路节点绿化审减金额128730.53元,其中包括:丛生八月桂、乌桕、直杆银杏、梓树、高杆早樱、石楠球、大花鸢尾、常夏石竹、草皮、种植土回(换)填等;
2.借土填方审减金额37432.85元;
3.交通工程审减金额3064.84元,其中包括:附着式标志牌、栏杆等;
4.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税金审减21524.40元;
(二)签证执行合同价审减合计33166.36元。
1.龙河路节点向东约150米绿化审减金额29435.83元,其中包括:海桐、草皮、种植土回(换)填等;
2.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税金审减3730.53元;
(三)签证重新组价审减合计116643.65元。
1.龙河路节点向东约150米绿化审减金额100882.56元,其中包括:丛生八月桂、天鹅绒紫薇、金森女贞、金边黄杨等;
2.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税金审减15761.09元;
四、审核结果
长安北路道路改造(龙河路下穿节点绿化景观部分)应急工程结算送审价3645458.17元,审定价3304895.54元(审减340562.63元)。
建议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依据上述审核结果3304895.54元与安徽华景建设有限公司办理结算。